根據江西省教育廳《關于做好全省2024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贛教考字〔2023〕28號)和學校有關文件精神,學校組織對申請加分考生材料進行了認定,認定結果:
黎聰,男,考生號24360982153465,符合省廳《關于做好全省2024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》優惠政策第3條,給予總分加10分。如對認定結果有異議,考生可在3月29日12:00前進行電話申訴復核。
申訴復核電話:0790-6760066
特此公示
江西新能源科技職業學院招生辦
2024年3月28日